网店卖家必读:综合电子发票详解
LHDN 综合电子发票如何适用于网店:哪些销售可合并、哪些必须单独开具、每月 1 至 7 日的截止期限、实例与常见问题。
综合电子发票(consolidated e-invoice)让网店可以把一个月的销售一次过提交给 LHDN,而不必每张订单各开一张电子发票。它涵盖所有顾客没有要求单独电子发票的订单。只要用得正确,正是它让每月有数百张订单的网店也能轻松应付电子发票。
综合电子发票包含哪些订单
上个月的每一张订单,只要还没有已验证的单独电子发票。如果顾客要求电子发票并提交了有效资料,该订单就要单独申报,并且必须从综合金额中剔除,否则会被重复计算。
没有要求电子发票的顾客,照常拿到普通收据。这张收据不会提交给 LHDN。他们的销售只会通过综合电子发票申报给 LHDN。
哪些交易绝不能合并
有些交易无论顾客是否要求,都必须单独开具电子发票。LHDN 目前的名单包括:
- 任何单笔超过 RM10,000 的交易(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)
- 汽车销售
- 机票和私人包机服务
- 承包商根据建筑合约进行的建筑工程
- 支付给代理、经销商和分销商的款项
- 电力服务供应商的电力供应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
- 电讯供应商销售的后付配套、上网配套和电子设备,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
奢侈品和珠宝首饰也在名单上,但 LHDN 已暂缓这一项,直到公布详情为止。在此之前,这类卖家可以把买家没有要求电子发票的销售合并申报。如果您的业务属于以上任何类别,在依赖合并申报之前,请先向您的税务顾问确认。
过渡宽松期暂时解除了这些限制。 在 LHDN 的过渡宽松期内,您可以把所有交易合并申报,包括上述交易。年营业额或收入不超过 RM500 万的企业,宽松期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为止。规模较大的企业,宽松期已经结束。
截止期限:次月 1 日至 7 日
每个月的综合电子发票,必须在次月 1 日至 7 日之间提交。例如,9 月的销售在 10 月 1 日至 7 日之间合并提交。把它当作发薪一样安排,成为每月第一周的固定工作。LHDN 的规定是月底后七个日历日,而不是工作日,所以即使 7 日适逢周末,截止日期仍是 7 日。
| 销售月份 | 提交期间 |
|---|---|
| 1 月 | 2 月 1 日至 7 日 |
| 2 月 | 3 月 1 日至 7 日 |
| 3 月 | 4 月 1 日至 7 日 |
| 4 月 | 5 月 1 日至 7 日 |
| 5 月 | 6 月 1 日至 7 日 |
| 6 月 | 7 月 1 日至 7 日 |
| 7 月 | 8 月 1 日至 7 日 |
| 8 月 | 9 月 1 日至 7 日 |
| 9 月 | 10 月 1 日至 7 日 |
| 10 月 | 11 月 1 日至 7 日 |
| 11 月 | 12 月 1 日至 7 日 |
| 12 月 | 次年 1 月 1 日至 7 日 |
过渡宽松期并不改变这个时间表。LHDN 仍然要求每个月提交一次综合电子发票,而不是在宽松期结束时才提交一次。
综合电子发票的内容
电子发票中属于您的部分照常填写:您的税务识别号码(TIN)、注册号码、地址及其他卖家资料。买家部分则是固定的,因为没有单一买家:
| 栏位 | 填写内容 |
|---|---|
| 买家名称 | General Public |
| 买家 TIN | EI00000000010 |
| 买家注册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| NA |
| 买家地址 | NA |
| 买家联络号码 | NA |
| 买家 SST 注册号码 | NA |
| 描述 | 总额中每笔销售的收据号码或订单号码 |
LHDN 的代码表中也有这类文件的分类代码:004, Consolidated e-Invoice。
每张订单的明细就记录在描述栏里。LHDN 接受三种格式:
- 每张收据一行,各自列出收据号码。
- 每段连续的收据号码一行。 当号码中断时,例如某张订单已单独开具电子发票,下一段号码就从新的一行开始。
- 每间分行或每个地点各开一张综合电子发票,可采用以上任一格式。
在过渡宽松期内,LHDN 允许您在描述栏填写任何资料,所以只填一行总额也会被接受。无论如何,都请保留您的订单清单。
MyInvois 也规定每次提交最多 100 张电子发票及 5MB,每张电子发票最多 300KB。如果一个月的收据装不下,就分成几张综合电子发票提交。
实例:一家小型网店的一个月
仅为示例。网店和所有数字均为说明用途。
一家小型家居用品网店在 10 月完成了 400 张订单,总值 RM60,000。当月有十五位顾客要求电子发票,另有一位批发顾客下了一张 RM12,000 的订单。
| 10 月订单 | 订单数 | 金额 |
|---|---|---|
| 所有已完成订单 | 400 | RM60,000 |
| 减:已要求并已验证的单独电子发票 | 15 | RM4,500 |
| 减:超过 RM10,000 的单笔订单 | 1 | RM12,000 |
| 综合电子发票 | 384 | RM43,500 |
- 15 张已要求电子发票的订单不纳入。 每张都已有自己的已验证电子发票,若再纳入,同一笔销售就会被申报两次。
- RM12,000 的订单单独开具电子发票,并填上买家资料,因为它超过 RM10,000。在过渡宽松期内,网店也可以改为把它纳入综合电子发票。
- 在 11 月 1 日至 7 日之间,网店提交一张 RM43,500 的综合电子发票,买家为“General Public”,买家 TIN 为 EI00000000010,描述栏列出 384 个订单号码。
- 网店把 10 月的订单清单与账目一起保存,清单显示每张订单的电子发票状态。
如何准备
- 提取当月订单,并选择哪些订单状态算作已完成的销售。
- 下载订单清单。 这是您的记账记录,准确列出哪些订单构成这个金额,包括已单独开具电子发票而被剔除的订单。
- 核对合计金额。 如果总数有误,您可以在提交前更正。务必确保提交给 LHDN 的数字是正确的。
- 提交,然后预留时间等待验证。在某些平台上,这可能需要长达 30 分钟。
月结后才退款
退款的处理方式取决于时间:
- 在同一个月内退款,且没有单独电子发票: 综合金额只会按订单的最终金额记录,全额退款即为 RM0。无需额外处理。
- 在提交综合电子发票后才退款: 通过 MyInvois 门户,针对该月的综合电子发票开具退款票据(refund note),并注明该综合电子发票的唯一识别码(UUID)。LHDN 的常见问题确认,综合电子发票可以作出调整。各公司的做法不尽相同,请与您的会计团队确认。
- 提交内容本身有错: 您可以在 72 小时内取消并重新提交。
可以由我的会计师代为提交吗?
可以。许多企业让会计软件或会计师通过 MyTax 提交综合电子发票。在这种情况下,请把已下载、并列明每张订单电子发票状态的订单清单交给他们,让他们剔除已有单独电子发票的订单,并跳过网店应用程序中的最后提交步骤。我们的 MyInvois Portal 指南说明了如何让会计师取得权限,而无需分享您自己的登录资料。
快速参考
| 问题 | 答案 |
|---|---|
| 包含哪些? | 没有已验证单独电子发票的订单 |
| 不包含哪些? | 顾客单独要求的订单,以及 LHDN 规定必须单独开具的交易 |
| 何时提交? | 次月 1 日至 7 日 |
| 买家是谁? | “General Public”,TIN 为 EI00000000010 |
| 要保存什么? | 下载的订单清单 |
| 如何更正错误? | 在 72 小时内取消并重新提交 |
我们为 Shopify、WooCommerce、OpenCart 和 Shopline 提供的电子发票整合方案已包含综合电子发票流程,而电子发票检查清单则涵盖网店需要准备的其他一切事项。
常见问题
我需要把综合电子发票发给顾客吗?
不需要。验证通过后,LHDN 只会通知您。它是您的收入证明,所以您无需分享,顾客也无法拒绝它。顾客保留他们的普通收据即可。
月份结束后,顾客还能要求电子发票吗?
LHDN 表示,买家应在购买当月内提出要求,这为您的合并申报提供了截止点。在 LHDN 自己的例子中,9 月的销售已经合并申报后,卖家拒绝了一项在 10 月 1 日提出、针对 9 月购买的要求。
我可以把一个月分成几张综合电子发票吗?
可以。您可以每间分行或每个地点各提交一张,也可以把收据分开,以符合 MyInvois 每次提交 100 张电子发票或 5MB、每张电子发票 300KB 的上限。
如果 72 小时后才发现错误怎么办?
您已不能取消。请开具注明该综合电子发票唯一识别码的贷方票据(credit note)、借方票据(debit note)或退款票据(refund note)。LHDN 并未为这些调整设定时限。
过渡宽松期会改变什么吗?
会,适用于营业额不超过 RM500 万的企业,直到 2027 年 12 月 31 日。您可以把所有交易合并申报、在描述栏填写任何资料,即使顾客要求也可以不开单独电子发票,只要您把这些销售纳入合并申报。您仍然必须每月提交。
如果我的营业额低于 RM300 万,还需要综合电子发票吗?
不需要。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 RM300 万的企业目前豁免电子发票。不过,如果公司股东、控股公司、关联公司或合资企业的营业额达到 RM300 万或以上,豁免就不适用。我们的 2027 年电子发票指南介绍了各个阶段和豁免条件。
资料来源:LHDN 的 e-Invoice Guideline (Version 4.8)、e-Invoice Specific Guideline (Version 4.9) 和 e-Invoice FAQ(2026 年 9 月 4 日更新),以及 MyInvois SDK 的分类代码,于 2026 年 10 月核实。